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持与生育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广东省的条例。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的全面二孩顺利开闸落地!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大家最关心的婚育假期、避孕方式等等问题,广东省是如何落地规定的?
关注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前抢生属违法行为
有的夫妇(均非独生)在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了二孩,是否还要给予处理?广东省卫计委回应称: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注二:晚婚假确定取消,爸爸增加5天陪产假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期是真的取消了。当然,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如果你是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而且结婚对象也符合晚婚政策,你还是可以享受13天的晚婚假的。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不同:
1. 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 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 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关注三:原独生优待继续发,生二孩后不再享受
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若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对新条例实施之后,即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关注四: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了
喜大普奔!以后妈妈再也不用上环、结扎,也不用查环查孕了!此次条例删除此前条例规定的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修订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这就是说,你用什么避孕方法,你自己决定。以往,生育一胎子女后,往往会被要求上环。如果不上环,你的孩子可能入不了户,上不了学。如果你是家在珠三角农村,可能就被取消分红了。
去年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规定出台以来,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调查了全省各地市、区一级新生入学规定和通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包括广州、惠州、珠海、汕头、韶关、阳江、梅州、肇庆、湛江、清远、汕尾、揭阳、云浮等。其中汕头和珠海,市一级明确要求入学不能与计生证明捆绑,但是汕头金平区、龙湖区、珠海金湾区等却仍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
上环、结扎等取消要求,意味着,日后,你再也没有这种烦恼了!